本報許昌訊 6年前賣掉的車,因?yàn)闆]有過戶,結(jié)果211條違法信息、13500元的罰款、扣72分的處罰,記在自己的名下。3月21日記者獲悉,孫軍策已到法院對購車人進(jìn)行民事訴訟。
從2月10日開始,長葛市媒體先后曝光了后河、坡胡、石固、建設(shè)、金橋等12個鄉(xiāng)(鎮(zhèn)、辦)的交通違法未處理信息,家住長興辦事處的孫軍策名列其中。在長葛交警的微信公眾號上,孫軍策看到自己6年前賣出的車有大量違法未處理信息,而車主一欄赫然寫著自己的名字。“我當(dāng)時都蒙了,這輛車6年前就賣掉了?,F(xiàn)在有211條違法未處理信息,需交納罰款13500元,扣72分,全算我頭上了。”
孫軍策說,6年前他有一輛銀灰色一汽牌雙排工具車。2011年4月10日,他以總價2.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遠(yuǎn)房親戚張某。因?yàn)槭怯H戚,雙方只簽訂了買賣協(xié)議書,并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(xù)。“交通違法信息不處理,罰款不能及時上交,我不成失信被執(zhí)行人了?”孫軍策郁悶地說,他趕忙與張某聯(lián)系,并督促其處理該車6年間出現(xiàn)的違法信息,但對方遲遲不見動靜。
萬般無奈之下,孫軍策只好委托律師來處理此事。3月16日,孫軍策在律師的陪同下到長葛市行政服務(wù)大廳處理違法信息,并將13500元罰款全部交齊。隨后,根據(jù)當(dāng)時買賣雙方簽訂的協(xié)議書,孫軍策到長葛市法院對張某進(jìn)行民事訴訟。
對此,律師提醒說,在買賣二手車的過程中,除了要查看車況,核對車輛證照等必要的程序外,一定要到車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(xù),千萬不能礙于情面、怕麻煩,或者為了省過戶費(fèi)而省略此步驟,否則就會損害自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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