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某某原系某涉密單位公職人員,是單位和家人心中的好青年,卻因投資虛擬幣虧損,欠下巨額債務,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拉攏策反,一步步走上了犯罪歧途......
貪婪、僥幸,棄守保密責任
一天,汪某某因高額債務所累在網絡論壇中發(fā)帖“求兼職”,并表明公職人員身份。很快,有境外人員聯(lián)系汪某某,表示愿意提供可觀報酬,換取其所在單位生產任務、研究進度等“有償信息”。面對金錢誘惑,汪某某保密底線開始松動,猶豫再三后還是向對方提供了少量內部資料換取報酬。作案后,汪某某也曾忐忑不安,但一想到“幾張照片、幾份文件就能換取大量金錢”,理智逐漸喪失,貪念僥幸最終占據(jù)上風,竊密的黑手越伸越遠......
經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(fā)現(xiàn),汪某某向對方提供絕密級、機密級國家秘密,通過虛擬幣充值、交易變現(xiàn)等形式獲取間諜經費折合人民幣100余萬元。最終,汪某某因犯間諜罪被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疏忽、松懈,保密之墻形同虛設
汪某某所在單位,保密制度看似完備,但執(zhí)行起來漏洞百出,相關責任人保密意識明顯欠缺。按照國家保密法規(guī),收發(fā)國家秘密載體,應當履行清點、編號、登記、簽收手續(xù),閱讀、使用國家秘密載體,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規(guī)定的場所進行。但是,汪某某所在部門的負責人,將涉密文件交汪某某處理時,未辦理登記簽收等手續(xù),導致涉密文件違規(guī)長期滯留在汪某某手中。國家安全機關在依法搜查汪某某辦公室時發(fā)現(xiàn)其工位上還隨意擺放著一份秘密級文件。該單位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護措施并未得到嚴格落實,為汪某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竊密、供密提供了可乘之機。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汪某某所在單位開展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工作,責令其限時整改。
威逼、利誘,涉密人員務須警惕
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科研院所工作人員能夠接觸到國家秘密和敏感信息,一直以來,都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圍獵的重點對象。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通過網絡平臺公開宣稱“收購公文”“以紙換金”,并通過收買、拉攏、利誘、威脅等多種方式,強化控制,以達到長期運用,使之成為其木偶、傀儡的目的。因害怕被查獲,汪某某本打算斷開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聯(lián)系,卻因對方緊抓不放,繼續(xù)糾纏,甚至威脅要舉報汪某某,最終使得汪某某淪為竊密、供密的工具人,在犯罪的深淵中越陷越深。
國家安全機關提示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,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,危害國家安全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?!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規(guī)定,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。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,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?!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定,機關、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,承擔本機關、本單位保密工作主體責任。
面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大肆滲透、竊密,機關、單位應當提高保密責任意識,健全保密管理制度,采取積極舉措,切實提高機關、單位工作人員反間防諜意識和保密知識技能,筑牢保密堤壩。任何公民和組織發(fā)現(xiàn)間諜行為可疑線索,請及時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、網絡舉報平臺(www.12339.gov.cn)、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?shù)貒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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