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濟南8月24日電(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 邢婷)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(qū)人民法院今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。19歲的杜天禹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,并處罰金6萬元。該案是備受輿論關注的“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”關聯(lián)案件。
經(jīng)法庭審理查明,2016年4月初,被告人杜天禹利用網(wǎng)絡漏洞工具,通過植入木馬的方式,非法侵入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網(wǎng)站,取得該網(wǎng)站管理權限,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信息64萬余條。后杜天禹通過騰訊QQ、支付寶向陳文輝(另案處理)出售上述信息10萬余條,獲利1.41萬元。陳文輝通過其向杜天禹購得的上述信息,組織多人實施電信詐騙活動,撥打詐騙電話1萬余次,騙取他人錢款共計20余萬元,并造成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。
7月19日,“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”迎來一審宣判。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陳文輝犯詐騙罪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決定執(zhí)行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以被告人鄭金鋒、黃進春、熊超、陳寶生、鄭賢聰、陳福地犯詐騙罪,分別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。
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通報中曾提及“倒賣徐玉玉個人信息的‘黑客’杜天禹‘另案處理’”。
8月4日,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就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向臨沂市羅莊區(qū)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經(jīng)審查,臨沂市羅莊區(qū)人民法院于8月7日立案受理,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。8月7日下午,該合議庭依法向被告人杜天禹送達了起訴書,并告知了訴訟權利和義務。8月20日,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(qū)人民法院發(fā)布開庭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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